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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供電公司低壓封鉗封印管理、考核辦法
上栗供電公司低壓封鉗、封印管理辦法及考核辦法
電能計量封印在保證電能計量法定性、準確性以及防止各種非法計量中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計量封鉗、封印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供電所負責本所低壓封鉗、封印的保管、發(fā)放、回收工作,建立臺帳并由營銷副所長管理。
二、聘用電工封鉗只作計量門封每月抄表使用。所有裝接封和ct二次接線端鈕蓋封由供電所統(tǒng)一加封管理,管理者不得擅自啟封,如發(fā)現(xiàn)動封,做竊電行為處理。
三、封鉗使用者必須對所領封鉗、封印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借出、轉讓、復制偽造。發(fā)現(xiàn)遺失或被盜,應立即書面匯報供電所。
四、因抄表需拆下鉛封時,應將拆下的鉛封交本所營銷副所長妥善保管并按下表進行臺帳管理,統(tǒng)一交回計量所以舊換新,如未交回應按考核辦法追究該工作人員的責任。
__供電所__年__月份封鉗、封印領用、交回情況表
線路名稱
臺區(qū)名稱
領用的封鉗編號
領用的鉛封數
領用人
領用時間
回收的舊鉛封數
封鉗
交回時間
交回人
備注
__線路 _臺區(qū)
y臺區(qū)
z臺區(qū) 上供301 100只 張三 10.20 100只 10.30 張三
a臺區(qū)
b臺區(qū) 上供
313 80只 李四 10.20 80只 10.29 李四
五、抄表用封鉗由營銷副所長每月定期對電工發(fā)放,抄完表后于當月定時交回供電所。
考核辦法:
一、 低壓封鉗、封印管理未建立臺帳,未辦理每月的領用手續(xù)的,對供電所所長、營銷副所長各罰款200元。
二、 發(fā)生因封鉗、封印管理不善遺失的,在24小時內立即報供電 所,對領取人罰款200元。
三、 電工每月未按時到供電所領取且交回抄表封鉗、封印 者,對其罰款100元。
四、 對因鉛封領用數與使用數不相符的,應追究原因,如有丟失,對領取人每一粒罰款10元。
五、 對必須加封而未加封或漏封的,三相電能表每塊罰款100元,單相電能表每塊罰款50元,電流互感器每只50元。
本辦法自各供電所領取了低壓封鉗、封印起執(zhí)行。
第2篇 中低壓容器安全管理規(guī)定辦法
第一條總則
1、壓力容器的壓力和溫度等級劃分:凡操作壓力在0.07-1.6mpa(表壓)者為低壓容器;操作壓力在1.610mpa者為中壓容器。凡容器壁溫低于-20℃為低溫壓力容器;高于450℃為高溫壓力容器。須遵循低溫壓力容器的有關規(guī)定。鍋爐、氣瓶、槽車等壓力容器按國家公布的有關規(guī)程執(zhí)行,不屬于本規(guī)程范圍。
2、中低壓容器設計、制造、安裝、修理和檢驗遵循下列規(guī)程:
①jb741-73《鋼制焊接容器技術條件》;
②jb127-73《碳素鋼及低合金鋼焊制球形容器技術條件》;
③化工部和一機部1977年頒布的《鋼制石油化工壓力容器設計規(guī)定》;
④煉油化工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標準中的有關規(guī)定;
⑤國外進口設備按國外設計、制造的有關規(guī)定,也可參考國內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維護
1、容器所屬車間(單位)應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容器技術特性,制定容器安全使用守則,并列入生產工藝規(guī)程和崗位操作制度,嚴格貫徹執(zhí)行。必須定時、定點、定線巡回檢查,不得超溫、超壓運行,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處理并報告。
2、有特殊要求的容器應做好下列事項:
①有腐蝕性介質的容器,應用與母材相同的材料做現(xiàn)場掛片試驗;
②鑲有金屬襯里或防腐涂層的容器,降溫泄壓不宜過快,以防損壞襯層。
3、附件維護和要求:
①安全閥的起跳壓力應按規(guī)定調整,一般為操作壓力1.05-1.10倍,回跳壓力不低于操作壓力0.9倍。調定后加鉛封。若安全閥另有規(guī)定應嚴格遵循之;
②容器和安全閥之間不得裝有切斷閥,但容器裝有易燃、易爆、有毒及粘稠解質時,允許裝切斷閥,但切斷閥必須全開并加鉛封;
③壓力表須經校驗合格方可使用,每年至少檢驗一次。壓力表使用范圍應為量程的1/3-2/3;
④液位計應有液位上、下限標志,并經1.5倍操作壓力試壓;
⑤盛有易燃、可燃介質的容器應有良好的接地線,接地電阻不超過4歐姆,每年至少檢測一次。
第三條檢查
1、外部宏觀檢查:
①外部宏觀檢查(用肉眼或10倍以下放大鏡)可在運行狀況下每季度進行一次,并做好記錄;
②檢查筒體、密封處、焊縫、接管開孔等處無泄漏、裂紋、變形等情況,有保溫層的容器,檢查保溫層是否完好,有否漏液漏氣現(xiàn)象;
③了解運行過程中的有關情況,有否超溫過熱現(xiàn)象,有無異常振動或響聲情況,做好詳細記錄;
④檢查設備基礎有無傾斜、裂紋或下沉等情況,檢查容器的安全附件是否齊全完好。
2、內部檢查和抽查:
①內部檢查和重點抽查應結合設備的停車檢修進行,但每三年至少一次。對有腐蝕性和臨氫系統(tǒng)的容器每1-2年檢查和測厚一次;
②清洗容器的內表面,宏觀檢查筒體和焊縫有無裂紋、起皮、鼓包變形等缺陷;測量腐蝕深度和查明腐蝕分布情況,測定筒體和封頭的壁厚;
③對涂有防腐層的容器,檢查防腐層完好情況,查明破損部位、程度及分布情況,對有襯里層的容器,檢查襯層情況,并以外側測定壁厚或作超聲波檢查,以查明筒體內壁情況和襯層的貼合情況;
④抽查重點應在應力集中部位,t型焊縫、修補處、受沖刷處、焊縫返修和異種鋼材焊接處、等級較低的焊縫等處,可用超聲波、磁力、著色或_射線折片等方法檢查評定。
第四條修理
1、容器的改造、材料代用、筒體挖補、部分更換筒體封頭等,應在修理前制定方案并進行核算,并報主管部門審核,報請廠領導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使用的材料、焊條、坡口形式、焊接工藝、焊接熱處理以及質量檢驗按原容器圖紙及制造技術條件進行,或參照相應有關規(guī)定。
2、容器的防腐層、金屬襯里層的修復按有關專業(yè)標準執(zhí)行。
3、安全要點:
①單系統(tǒng)或全系統(tǒng)停車時,容器的降溫泄壓必須嚴守操作規(guī)程;不許帶壓拆卸緊固件,不得擅自上緊帶壓容器上的螺栓或其它緊固件(工藝操作規(guī)程允許的除外);
②切斷容器的電源;
③檢修容器必須在無壓力情況下進行;加上盲板使之與生產系統(tǒng)隔斷,用惰性氣體置換、空氣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并經安全部門批準,方可進行;
④嚴格遵循動火規(guī)定進入容器,使用12v以下安全燈。檢驗儀器和修理工具的電源線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并有良好的接地線;
⑤工作人員進入容器必須有安全措施,腳手架、升降工具等必須安全可靠,注意通風。容器外有人監(jiān)護聯(lián)絡,嚴守崗位,并應掌握急救方法,嚴格遵守其他有關安全規(guī)程。
第五條管理
1、容器所屬車間(單位)須對容器編號、登記、建檔,其資料內容如下:
①容器制造圖;
②容器出廠制造合格證;
③容器安裝檢驗記錄;
④設備卡片及運行事故記錄;
⑤歷次維修改造詳細資料記錄和檢查鑒定記錄。
2、車間設備技術人員負責設備檔案的建立和設備動態(tài)記錄,制訂安全使用規(guī)則,提出計劃檢修項目和檢查鑒定項目。
3、機動處對容器的管理進行監(jiān)督,并安排定期檢修和鑒定項目。審核第一條規(guī)定的修理內容。
4、各級管理人員遇到下列情況,除及時向上報告外,可以采取應急措施停止容器運行:
①容器超溫、超壓經處理仍然無效;
②容器筒體或主要承壓部件發(fā)現(xiàn)裂、鼓包、變形有破壞危險,或發(fā)生泄漏足以引起火災、爆炸等危險;
③發(fā)生火災危及人身、設備的安全;
④安全附件失靈,采取措施仍無法保證安全生產;
⑤其他嚴重情況。
5、容器檢修年計劃由車間隨同設備檢修年計劃上報;
容器的檢驗記錄、理化試驗鑒定報告,車間和機動處各存檔一份。
6、受壓容器發(fā)生事故后,按照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3篇 供電公司配變低壓三相負荷測試調整管理辦法
及調整管理辦法
一、總則
配變低壓三相負荷平衡是提高配變有效出力、充分發(fā)揮低壓線路供電效力的一項重要保證,也是降損工作的一項重要技術措施,為確保公司配變低壓三相負荷平衡供電,提高配變出力,改善客戶端供電質量,降低低壓網損,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信豐供電公司電網內所有公用配電變壓器,配電變壓器低壓三相負荷的平衡,公司相關部門應作為一項重要的提高配變出力、降低線損的技術措施進行常抓不懈;
三、測試和調整的要求
1、公用配變低壓三相負荷不平衡率應盡可能達到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即不平衡率≤15%,零線電流不得大于額定電流的25%;(負荷不平衡率=[最大相電流—最小相電流)/最大相電流]×100%
2、各供電所至少每季度應對所轄公用配變進行一次低壓負荷的測試,并做好相應記錄;測試時應盡可能做到既測試變壓器出線側負荷,同時測量各分支主線負荷情況;測試時應分別測量a、b、c相及零線電流。
3、三相負荷測試的時間要求,測量三相負荷時段應以晚上燈峰期間(19:00--21:00)三相負荷平衡為基準,城區(qū)及圩鎮(zhèn)部分變壓器可根據不同的低壓負荷運行情況進行確定;
4、對于農村公變臺區(qū)應根據現(xiàn)場實際情況,繪出低壓線路三相負荷分布圖,圖中必須清楚標明臺區(qū)名稱配變型號容量、每相各條支線及小組處所接單相用戶數及每相線路所接單相戶數匯總數等;
5、調整三相負荷平衡的要求:調整時應首先考慮線路未端負荷平衡,再考慮支線負荷平衡,再考慮主干線路負荷平衡,最后達到整個臺區(qū)負荷平衡,切忌單純追求變壓器出線側負荷的簡單平衡;
四、配變低壓三相負荷平衡的管理
1、對于不具備三相負荷不平衡度調整到≤15%的配變,供電所應進行統(tǒng)計并且做出改造計劃及方案,并對要改造的項目根據臺區(qū)供售電量情況進行先后實施的排序,逐步提高三相負荷的可調性;
2、公司生技部門應結合公司技改資金情況,優(yōu)先安排公變三相平衡供電的技改項目;
3、各供電所應建立變壓器負荷平衡資料臺帳,專設一個文件盒進行存放,內容包括變壓器負荷測試記錄、負荷分布圖、不具備三相負荷不平衡度調整到≤15%的臺區(qū)統(tǒng)計及應進行技改的資料、計劃及計劃實施技改臺區(qū)先后排序等;
4、公司營銷與生技部門對基層供電所三相負荷調整情況,每年至少進行1-2次檢查。
五、考核
1、各供電所對三相負荷平衡的管理要切實落到實處,對未按要求實施三相負荷測試及調整的供電所, 按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第4-1-2條規(guī)定給予考核;未建立健全配變負荷平衡有關臺帳資料的給予100元經濟責任考核;
第4篇 低壓橡膠電纜管理辦法
1、低壓橡膠電纜管理由機電科組織負責,在管理方法上盡力做到數量準確、狀態(tài)明確,檢修、運行有記錄,情況、去向有登記,消耗有數據。
2、設立電纜臺帳、統(tǒng)計電纜領取、支出和年度耗損情況在臺帳上應表明。
⑴電纜在冊總數;
⑵分規(guī)格數量;
⑶年度新領增加數;
⑷年度損耗總數,分規(guī)格數量;
⑸電纜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核對。
3、設立低壓電纜牌板,及時把井下使用情況反饋到地面上來,在牌板上應說明。
⑴電纜規(guī)格、長度編號;
⑵電纜使用地點;
⑶投入運行日期。
4、電纜的發(fā)放要做到由主管單位統(tǒng)一領取,統(tǒng)一發(fā)放,新進電纜,經檢查合格方能發(fā)放,不合格禁止使用,電纜主管單位發(fā)放電纜要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⑴生產單位要求增加電纜,一律要有審批手續(xù)。
⑵電纜運行中,因電纜損壞需要更換,經審批后,要查出原因責任者,并按制度賠償(由責任單位按價賠償)。
⑶新安裝或更換需有報告、計劃,經礦長批準審查后發(fā)放。
5、拆除不用的電纜應及時回收,如數交庫,主管單位驗收。
⑴檢查每根兩端計量數與實際盡寸相符否。
⑵電纜護套是否完整。
⑶有無斷線和損傷。
⑷如果電纜完好,應注明登記卡,如電纜有損壞和被割斷必須查出原因,進行處理(有使用單位或者原分管單位,無第二次移交者按價賠償)。
6、各單位的低壓電纜,原則上由各使用單位負責管理,如出現(xiàn)電纜被割,被剝和損壞一律由各單位照價賠償。
7、橡膠電纜的敷設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