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學生宿舍個人管理扣分細則
學生宿舍個人管理扣分細則
公寓管理是我校學生管理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工作質量直接影響學校的穩(wěn)定和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因此以學生宿舍為依托,開展包括生活、學習等多方面內容的服務性管理和教育,實現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共同創(chuàng)造優(yōu)美、整潔、安靜和奮發(fā)向上的成才環(huán)境。根據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制定本細則,望學生人人遵守。
一、學生公寓公共秩序管理規(guī)定
1、 禁止向窗外及樓道內倒水、扔雜物、吐痰。發(fā)現一人次扣2分
2、 禁止在公寓內張貼海報、散發(fā)傳單、亂涂亂畫。發(fā)現一人次扣2分
3、 禁止在公寓內大聲喧嘩、打鬧及高音量放音響設備。發(fā)現一人次扣2分
4、 禁止在公寓內吸煙、喝酒。發(fā)現一人次扣2分
5、 禁止將一次性飯盒包裝食品及方便面帶入宿舍食用。發(fā)現一人次扣1分
6、 禁止頂撞、打罵及侮辱公寓工作人員及學生干部值班人員。發(fā)現一人次扣5分
7、 禁止轉讓房間鑰匙和自調房間。發(fā)現一人次扣2分
8、 禁止違章用電和貯藏、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燃放鞭炮。發(fā)現一人次扣5分
9、 禁止晚歸和夜不歸宿。發(fā)現一人次分別扣3分,并開除寄宿生資格。
10 禁止在寢室內打牌,發(fā)現一人次1分,參與賭博者扣3分
11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發(fā)現一人次扣3分
12禁止破壞公物。發(fā)現一人次扣3分,惡意損壞的除賠償外,并作紀律處分。
13禁止在宿舍攜帶管制刀具。發(fā)現一人次扣5分
14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及冒名住入他人寢室床位。發(fā)現一人次各扣3分
15禁止上課期間宿舍有學生無請假條而在寢室活動。發(fā)現一人次扣2分
16禁止無故晚起床,學生必須在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里起床。發(fā)現一人次扣0.5分
17禁止偷盜行為或為盜竊作案提供消息者。發(fā)現一人次扣5分,并作紀律處分。
18禁止在宿舍及宿舍周圍攀爬。發(fā)現一人次扣2分
19禁止在宿舍故意鬧事、挑起事端。發(fā)現一人次扣5分
20禁止互串宿舍
(本班級同學也不允許),發(fā)現一人次扣2分,若有留宿異性者各扣5分,并給予紀律處分。
21禁止使用大功率的電器。發(fā)現一人次扣1分
22杜絕浪費,必須做到人走電關、水停。若有者一次扣1分
23禁止在宿舍樓內販賣商品及介紹他人推銷商品,若有者一次扣2分
24禁止私自調換門鎖或拆、搬床位。若有者一次扣2分
25禁止在宿舍內傳閱、播放、觀看淫穢音像制品和書刊雜志。發(fā)現每人次扣2分
26禁止在公寓內聚眾打架、斗毆、姿意鬧事或參與打架、作偽證、提供兇器。若有者每人次扣5分,并作紀律處分。
27禁止晚上使用手電筒。
28請假回家而不住宿的學生必須要到班主任處開請假條并且提前交到生活老師處。
29借錢、借物不歸還并且造成一定影響者。
30隨意拆看他人的信件,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
31不能在宿舍拍球、踢球。
二、 公寓衛(wèi)生管理制度規(guī)定
1、 公共場所全部由學生負責清理,室內衛(wèi)生由住宿學生輪流值日,共同負責。值日生利用早操、課外活動時間打掃衛(wèi)生
(節(jié)、假日不變)。公共衛(wèi)生安排到寢室后由寢室長責任到人,每天的寢室衛(wèi)生打掃及整理必須責任到人,若打掃不干凈者扣1分,沒搞者扣3分。
(上、下午均進行檢查),每周一下午為大掃除時間,要按內務標準做好。
2、 垃圾由學生倒到垃圾車,每天由值日生負責,不完成者扣0.5分。
3、 每天早上起床后各自負責整理好物品、折好被子等。若凌亂每次扣0.5分。
4、 每天的臟衣服及時清洗,不得浸泡于桶內,違者每人次扣0.5分
5、 每天內務衛(wèi)生不搞者每次扣2分,衛(wèi)生未按衛(wèi)生標準搞好,每處扣0.5分
為了維護學生宿舍的良好秩序,為學生創(chuàng)造一個文明、整潔、安全有序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結合我校關于住宿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以教育為主,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為輔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違反《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批評或紀律處分。
(1) 未經學生處批準留宿他人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留宿異性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2) 在宿舍內不論進行何種性質的賭博活動,一經發(fā)現,將嚴格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并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3) 使用電爐、各種灶具、加熱器者,除沒收外,并給予記過以上處分;若發(fā)生意外事故,則一切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4) 私自從室外亂接電線者,除沒收電線外,紀律上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5) 在室內亂接、亂拆電源線、電器者,除照價賠償外,紀律上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6) 在宿舍樓內隨地大、小便,亂潑污水,亂倒剩菜剩飯,在門、墻上踩腳印者,除清理好現場外,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7) 在宿舍樓內亂丟廢棄物,隨地吐痰,除清理好現場外,寫檢查并通報批評;
(8) 損壞公共財產、公用設施的,除按實際價值賠償外,視損壞性質、手段、后果,紀律上給予相應的處分;
(9) 未經學生科批準,在宿舍樓內張貼廣告、影訊、啟事等材料者,除清理現場外,紀律上給予通報批評;
(10) 違反作息制度,在宿舍樓關閉后回宿舍的,作遲到處理,每次扣1分
(11) 學生在宿舍樓內、室內從事經商活動的,除沒收所有商品外,紀律上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12) 未經學生科批準同意,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3) 對于拒不服從管理,態(tài)度惡劣、重犯者,加重處分;
(14) 連續(xù)通報批評兩次以上者,給予警告處分;
(15) 夜不歸宿者或經常在熄燈之后返校者,影響他人休息不聽勸阻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16) 在學生宿舍樓內違反校規(guī)校紀,因個人原因造成各類事故的,責任人按事故經濟損失予以賠償。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17)個人扣分累計達到20分以上者請家長到學生科協(xié)助學校教育,達到30分以上者開除寄宿生住校資格,并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注:請班主任組織學生和衛(wèi)生內務標準一起進行學習!
長沙財經學校學生科
第2篇 師專學校學生宿舍管理獎懲實施細則范文
師專學校學生宿舍管理獎懲實施細則
為嚴明紀律,落實崗位職責和規(guī)章制度,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學生宿舍的服務管理水平,特制訂本員工獎懲實施細則。
第一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系輕微過失,視其情節(jié)輕重、態(tài)度好壞并將受到口頭警告并罰1―10分。
1、當班時會見親友或用辦公電話聊天。
2、當班時干私活,接聽電話不及時、不規(guī)范、語言不文明。
3、遲到、早退、聚眾閑聊。
4、代人請假、事后補假。
5、當班不穿工作服、不配戴工號牌。
6、在學生宿舍隨地吐痰或亂扔廢棄物。
7、值班室衛(wèi)生狀況差。
8、個人儀表不整潔。
9、未經許可擅自動用學生宿舍物品。
10、參加會議及活動無故遲到、早退、缺席。
11、未經允許將私人物品帶入工作崗位或值班室。
12、帶出學生宿舍的大型、貴重物品不作檢查、登記。
13、外部人員進出學生宿舍不嚴格履行登記手續(xù)。
14、私配鑰匙、擅自加鎖。
15、當班時間收看(聽)音像、電視、玩游戲。
16、在學生宿舍內公共區(qū)域吸煙、喝酒。
17、當班時看報刊雜志和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18、值班場所臟、亂、差,物品擺放不整齊、不規(guī)范。
19、在學生面前有打哈欠、挖鼻孔、伸懶腰、剪指甲、掏耳朵、化妝、剔牙等不禮貌行為。
20、工作區(qū)域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和離開時不關門窗等。
21、擅自帶親友、家屬或其他外來人員在寢室留宿。
22、無故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3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系嚴重過失,視其情節(jié)輕重、態(tài)度好壞,
將受到通報批評并罰10-50分。
1、非公司規(guī)定休息時間內睡覺。
2、粗言穢語,與學生或員工吵架。
3、工作服務態(tài)度差、處理問題不及時造成不良影響或學生投訴。
4、接到加班通知,無故不到崗。
5、不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出學生宿舍拒絕門衛(wèi)檢查攜帶物品、私拉亂接電線等。
6、不執(zhí)行門衛(wèi)管理規(guī)定,將外部人員放入學生宿舍。
7、呈交虛假證明、資料和謊報情況,弄虛作假。~
8、動用學生物品或私拿學生遺留物品。
9、未經物主同意,擅自使用學生的電腦、手機、商務通和其它物品。
10、不服從管理、拒絕或不完成分配的工作,頂撞領導。
11、未經許可頂替或被頂替值班。
12、擅離工作崗位、擅自調班。
13、在學生宿舍內參與賭博。
14、接受學生贈與物品或請吃。
15、在學生宿舍內亂寫亂畫或污染學生宿舍衛(wèi)生。
16、在學生宿舍私自出售物品或進行其它營利活動。
17、未能及時發(fā)現并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
18、發(fā)現違章用電、打架斗毆等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隱患和鬧事苗頭時不制止或報告處置不及時。
19、因工作失職導致信息傳遞不暢,引起不良后果。
20、對損壞學生宿舍利益的行為不報告、不制止。
21、損壞學生宿舍或學生的財物,情節(jié)輕微。
22、在學生或同事中搬弄事非造成不良影響。
23、誣蔑、誹謗他人、影響員工聲譽和工作。
24、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或挾嫌報復。
25、將學生宿舍員工內部矛盾在學生或外部人員中散布的。
26、學生投訴未及時妥善處理。
27、擅自帶人進入學生寢室、辦公室、庫房、配電室等工作重地。
第三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系重大過失,將被解除勞動合同。
1、盜竊學生、學生宿舍和員工財物。
2、損壞公物情節(jié)嚴重。
3、侮辱、謾罵、恐嚇、毆打學生或他人
4、索要學生物品。
5、煽動鬧事、打架斗毆。
6、造謠滋事、損壞學生宿舍及學校聲譽。
7、因工作失職給學生宿舍造成5千元以上、給學生造成2千元以上經濟損失。
8、消極怠工,不履行職責、完不成工作任務。
9、違反勞動紀律,一學期累計礦工3天以上、不按時上下班、擅離職守累計5次以上。
10、不服從管理,頂撞領導,教育不思悔改。
第四條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將視其具體情況給予口頭表揚、通報表彰、升職加薪或給予20―100分的獎勵。
1、為改進學生宿舍的服務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
2、為學生提供積極熱心服務,受到學校、上級和學生表揚。
3、拾金不昧,事跡突出。
4、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類重大事故發(fā)生。
5、為維護學生、學生宿舍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表現突出。
6、勇于揭發(fā)違法亂紀、徇私舞弊行為。
7、見義勇為,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8、節(jié)約水電、衛(wèi)生工具、辦公用品成績突出。
9、對外接待中,優(yōu)質服務,表現突出受到領導表揚。,
10、重要工作表現突出。
11、有其它突出表現。
第四條獎勵的執(zhí)行
1、本獎懲細則實行積分制,獎懲所得分值為每分人民幣1元。
2、凡受獎懲均需開具《學生學生宿舍獎懲通知單》。
3、除特殊情況外,獎罰在次月工資中兌現。
第五條員工申訴
1、對員工執(zhí)行獎勵或紀律處分時,應當面向當事員工講明事實依據和理由,而且允許員工發(fā)表不同意見。
2、凡解除員工聘用合同的,須經后勤服務總公司領導研究決定。
3、員工對獎勵或處罰決定不服的,必須在決定下達后3日內,以書面形式直接向后勤服務總公司辦公室提出,辦公室在7日內做出處理。對后勤服務總公司辦公室的處理不服的,由后勤服務總公司辦公會議作出處理。
4、員工逾期申訴不予受理。
第3篇 大學學生宿舍物業(yè)管理服務細則
大學學生宿舍物業(yè)管理服務細則
(一)物業(yè)管理服務內容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修;
2.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
3.供水、排水、強電、弱電等設備設施的運行服務;
4.宿舍及周邊環(huán)境的保潔、保安服務及綠化管理;
5.物業(yè)維修費用的帳務管理;
6.物業(yè)檔案資料的建立與保管;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文明宿舍建設和校園文化活動等有關工作;
8.經雙方協(xié)商的其他服務項目。
(二)物業(yè)管理的質量標準
1.綜合管理服務
⑴宿舍設置物管辦,制定并落實物業(yè)管理規(guī)章制度;
⑵物業(yè)管理辦公場所整潔有序,配置辦公家具、電話等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
⑶制定突發(fā)性事件處理方案,建立防盜、防火及其他安全事故防控機制,杜絕重大火災和刑事案件;
⑷管理人員統(tǒng)一著裝,掛牌上崗,儀表整潔規(guī)范;
⑸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實行24小時值班制,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對來客進行登記,嚴禁小商小販及閑雜人員進入;
⑹物管辦每日工作時間有管理員接待業(yè)務,并提供服務;
⑺日常管理與服務:
①24小時值班受理使用人報修。急修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一般修理一天內完成(預約除外);
②設置宿舍管理信箱及投訴電話,接受服務質量,服務態(tài)度等問題的投訴。對使用人的投訴在24小時內答復處理;
③制定房屋大修申請、驗收等維修管理制度,建立房屋管理檔案,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行為、現象及時勸阻、制止或報告;
④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對物業(yè)服務費和其它費用的收支進行財務管理,做到運作規(guī)范,賬目清晰;
⑤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建立齊全的物業(yè)管理檔案[包括物業(yè)竣工驗收檔案、設備管理檔案、使用人資料檔案、維修檔案、日常管理檔案等];
⑥制定物業(yè)管理與物業(yè)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⑦制定管理處內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可采取走訪、懇談會、問卷調查、通訊等多種形式與使用人進行溝通;每年對使用人進行一次滿意情況測評,對測評結果進行分析并及時整改;
⑧服務窗口應公開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
⑨綜合管理的其它服務項目達到約定的服務標準;
⑩對違反校園管理規(guī)定或政府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或報有關部門處理;有條件的,可運用計算機進行管理(含業(yè)主檔案、收費管理、設備管理等)。
2.清潔衛(wèi)生服務
⑴樓內公共區(qū)域
①地面和墻面:每日清掃二次,其中地面每日拖洗一次以上;保持材質原貌,干凈、無灰塵、無痰跡。
②樓梯扶手、欄桿、窗臺:隔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凈、無灰塵。
③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設施:每周擦抹二次,目視無灰塵、無污漬。
④天花板、公共燈具:每月除塵一次,目視干凈,無蜘蛛網。
⑤門、窗等玻璃:每半月擦拭一次,其中門廳玻璃每周一次,目視潔凈、光亮、無灰塵。
⑥天臺、屋頂:保持清潔、無垃圾。
⑦垃圾收集:按樓層設置垃圾收集點,每日清理二次,收集點周圍地面無散落垃圾、無污跡、無異味。
⑵樓外公共區(qū)域
①道路地面、綠地、明溝:道路、地面、綠地每日清掃二次,廣場磚地面每半月沖洗一次;目視地面干凈,地面垃圾滯留時間不能超過二小時;明溝每日清掃一次,明溝無雜物、無積水。
②公共燈具、宣傳欄、小品等:每周擦抹一次,目視無灰塵、明亮清潔(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抹、除塵一次)。
③水景:每周二次打撈漂浮雜物,保持水體清潔,水面無漂浮物;定期對水體投放藥劑或進行其他處理,保持水體無異味。
④垃圾廂房:有專人管理。生活、建筑垃圾封閉存放,垃圾廂(房)每日清理、沖洗二次以上,垃圾廂(房)整體清潔、無異味,滅害措施完善。
⑤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設置。每日清理二次,每周擦拭一次,箱(桶)無滿溢、無異味、無污跡。
⑥消毒滅害:每月對窨井、明溝、垃圾房噴灑藥水一次,每半年滅鼠一次。大樓內外'除四害'要達到南昌市愛衛(wèi)會的要求。
3.秩序維持服務
⑴人員要求
①專職保安人員(40歲以下),身體健康,工作認真負責。
②能處理和應對轄區(qū)公共秩序維護工作,能正確使用各類消防、技防器械和設備。
③上崗時佩帶統(tǒng)一標志,穿戴統(tǒng)一制服,儀容儀表規(guī)范整齊。
④配備對講裝置和其他必備的安全護衛(wèi)器械。
⑵門崗
①主出入口24小時值班看守,邊門定時開放。
②外來人員進入轄區(qū),通過對講系統(tǒng)聯系轄區(qū)人員,決定是否放行。
③對進出轄區(qū)的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出入口環(huán)境整潔、有序、道路暢通;對大型物件搬出實行記錄。
⑶巡邏崗
①白天每二小時巡邏一次,夜間每三小時巡邏一次,重點部位有明確的巡邏要求,并有巡邏記錄。
②在遇到異常情況、突發(fā)事件時,采取積極應對措施,并及時報告相關管理部門。
⑷技防設施和救助(監(jiān)控崗)
①轄區(qū)內具備錄像監(jiān)控、樓宇對講等技防設施,24小時開通,并有人駐守,注視各設備所傳達的信息。
②監(jiān)控中心收到報警信號后,保安人員應按規(guī)定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同時應接受用戶救助的要求,解答用戶的詢問。
⑸車輛管理
①地面、墻面按車輛道路行駛要求設立指示牌,車輛基本停放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
②及時處理車輛停放不規(guī)范的現象。
4.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保養(yǎng)、維修服務
⑴共用部位
①房屋結構:每年二次以上對房屋結構進行檢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檢查一次,并有記錄,發(fā)現損壞及時安排專項修理并告知相關部門。
②門窗:每天巡視樓內公共部位門窗,保持玻璃、門窗配件完好,門、窗開閉靈活并無異常聲響。
③樓內墻面、頂面、地面:墻面、頂面粉刷層無剝落,面磚、地磚平整不起殼、無缺損。
④管道、排水溝、屋頂:每月一次對屋面泄水溝、樓內外排水管道進行清掃、疏通,保障排水暢通,每半年檢查一次屋頂,發(fā)現防水層有氣臌、碎裂,隔熱板有斷裂、缺損的,應及時報修。
⑤化糞池、窨井:每月檢查1次,并及時清淘。
⑥圍墻:每周一次巡查圍墻,發(fā)現損壞立即修復,鐵柵欄圍墻表面無銹蝕,保持圍墻完好。
⑦道路、場地等:每周一次巡查道路、路面、側石、井蓋等,發(fā)現損壞及時修復,保持路面平整、無破損、無積水,側石平直無缺損。
⑧休閑椅、涼亭、雕塑、景觀小品:每日一次對休閑椅、涼亭、雕塑、景觀小品等進行巡查,發(fā)現損壞立即修復,保持原有面貌,保證其安全使用。
⑨安全標志等:對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志,并在主要通道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每月檢查一次,保證標志清晰完整,設施運行正常。
⑵供水系統(tǒng)
①每年定期二次清洗水箱、蓄水池,保證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用水標準。
②高層房屋每年二次對減壓閥進行測壓并做好記錄。
③水箱、蓄水池蓋板應保持完好并加鎖,溢流管口必須安裝金屬防護網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對暴露水管進行防凍保養(yǎng)。
⑶排水系統(tǒng)
①每天二次檢查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確保無故障運行。
②每年二次對污水處理系統(tǒng)全面維護保養(yǎng)。
③控制柜電氣性能完好,運作正常。
⑷照明
①電燈:及時修復損壞的燈座、燈泡、開關等,保持燈具完好,小區(qū)內樓道燈、路燈亮燈率在99%以上。
②景觀燈、節(jié)日彩燈等:保持燈具完好,亮燈率在99%以上。
③公共電氣柜:每日一次巡查室內、室外公共電氣柜,每月一次保養(yǎng)室內、室外公共電氣柜,每年一次電氣安全檢查,保證電氣設備運行安全正常。
⑸消防系統(tǒng)
①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內各種配件完好。
②每周檢查火警功能、報警功能是否正常。
③每年試驗一次探測器,并對全部控制裝置進行一次試驗,火災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應當報請調換。
④每半年檢查一次消防水帶、閥桿處加注潤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檢查。
⑤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臨近失效立即報請更新或充壓。
⑹避雷裝置
每年二次檢查避雷裝置,保證其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⑺弱電系統(tǒng)
監(jiān)視系統(tǒng):不定期進行調試與保養(yǎng),保證各項監(jiān)控設備24小時正常運行,能清楚顯示出入人員的面部特征和車輛的車牌號,錄像功能正常。
⑻水景
①每周一次巡視檢查噴水池、水泵及其它附屬設施,損壞部位及時修復,保證其正常運行。
②重大節(jié)日前應對景觀設施進行安全、功能檢查,保證節(jié)日期間各項設施運行正常。
⑼門窗、家具設備、水電設施發(fā)現損壞,要及時維修或報修
①維修保養(yǎng)費用:保修期內的設備維修,由物業(yè)管理單位及時通知維修報轉,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保修期以外的維修費用:除水電等公共設備設施自然老化后的更新改造、房屋建筑物的結構和外墻面損壞的維修費用由學校承擔外,其它維修工作及其費用均由物業(yè)管理單位負責;屬管理不當造成的,物業(yè)管理單位承擔相關費用。
②水電零星維修及時率98%以上(響應時間在1小時之內,修理完成時間在12小時之內)。
③水電急修及時率100%(響應時間在30分鐘之內,修理完成時間在2小時之內)。
④雨水管、污水管、墻面完好率100%。
⑤消防報警系統(tǒng)、電子監(jiān)控系統(tǒng)、弱電系統(tǒng)完好率100%。
⑽每學年為每間宿舍提供一套掃帚、拖把等清潔工具
(三)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樓棟使用單位)責任與義務
⑴負責牽頭與學校有關部門對宿舍樓進行交接,并會同乙方辦理交接手續(xù),進行資產登記;
⑵檢查乙方擬定的物業(yè)管理制度和辦法;
⑶監(jiān)督乙方管理工作實施以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⑷審查乙方提出的物業(yè)管理年度和月度計劃;
⑸在宿舍樓內向乙方提供一間物業(yè)管理辦公室;
⑹負責轉報房屋、水電設備設施等更新改造及結構性維修費用;
⑺協(xié)調乙方與其他部門的關系,接受學校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2.乙方(樓棟物業(yè)管理單位)責任與義務
⑴根據有關法規(guī)和物業(yè)管理服務內容,制定物業(yè)管理制度和計劃,并經甲方核準后實施;
⑵對學校出資新建的設施、新購的設備,從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內負責與廠家聯系,解決有關保修服務問題,與甲方共同做好保修工作;
⑶負責向甲方提出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及結構性維修計劃;
⑷建立健全物業(yè)管理的檔案資料,合同終止時向甲方移交全部檔案資料;
⑸對違反物業(yè)管理制度和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制止;
⑹根據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和協(xié)議約定,向甲方收取物業(yè)管理費;
⑺向甲方及學生提供自費部分的維修等有償服務;
⑻不得改變共用設備的使用功能,不得將宿舍空房間(含地下停車場)挪作他用,未經學校同意,寒、暑假期間不得使用學生宿舍樓從事其他活動;
⑼接受甲方的檢查,每月向甲方通報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