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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機動設備部安全職責
1、設備部是董事長、總經理設備安全管理的助手,具體負責對公司設備安全的綜合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2、負責公司各種生產設備、管線、電氣、儀表及公用工程設備等的安全管理,使其處于良好運行或完好狀態(tài)。
3、負責組織對生產設備、公用工程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和易燃易爆管線等設施的維護、檢查、校驗、鑒定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工程施工以及各種設備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5、負責組織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落實。
6、負責一般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并組織對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2篇 機動設備部門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設計、制造、檢修、維護保養(yǎng)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guī)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制訂和修訂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定。
(2)負責鍋爐及其他設備的運行、管理和檢修工作。
(3)定期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對存在重大問題的設備要及時組織修修。
(4)對外來檢修和有關人員,應組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5)簽訂施工合同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
(6)負責市長協(xié)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3篇 機動設備部門的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設計、制造、檢修、維護保養(yǎng)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guī)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制訂和修訂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定。
(2)負責鍋爐及其他設備的運行、管理和檢修工作。
(3)定期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對存在重大問題的設備要及時組織修修。
(4)對外來檢修和有關人員,應組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5)簽訂施工合同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
(6)負責市長協(xié)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